服務於地政事務所從事土地測量工作之「約聘人員」國家賠償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約聘人員並非公務員,故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只能依法令從事之人員。(最廣義之公務員)
48 服務於地政事務所從事土地測量工作之約聘人員,係下列何種法律所稱之公務員?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