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業務員(壽險)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下列何者為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規定之除外責任
(A)原子或核子裝置所引起之爆炸
(B)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C)戰爭
(D)內亂 。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陳雅欣 國一下 (2019/08/13)

一、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除外責任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殘廢時,本公司按第 條的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致死者,本公司依第十二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予要保人或應得之...


查看完整內容

18.下列何者為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規定之除外責任(A)原子或核子裝置所引起之爆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