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發展遲緩」定義的描述,何者有錯? (A)限制在未滿三歲前的嬰幼兒 (B)其..-阿摩線上測驗
2F Yasmine Wu 國三上 (2017/03/05)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 所有條文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第 13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 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 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 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