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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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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14號解釋,主管機關以職權命令,規定電動玩具業不得容許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進入其營業場所,係影響人民何項受憲法保障之權利?
(A)言論自由
(B)營業自由
(C)人身自由
(D)訴訟權
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
99 年 - 99 警察、鐵路特種考試_四等、員級_各類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625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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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704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Mark Chen
大一上 (2011/04/10)
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上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有關營業許 可之條件,營業應遵守之義務及違反義務應受之制裁,依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均應以法律定之,其內容更須符合該條規定之要件。若其限制,於性質上得由法律授 權以命令補充規定時,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得據以發布命令,迭經本院解釋在案。教育部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台(八一)參字第一二五 ○○號令修正發布之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係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安寧、善良風俗及兒童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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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Yan
大三下 (2011/12/17)
營業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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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準列車長
高一上 (2014/05/02)
唔...單就題目所述,
沒想到實際是說該命令規定電動玩具業不得容許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進入營業場所,違反其規定者,撤銷許可。
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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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14號解釋,主管機關以職權命令,規定電動玩具業不得容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