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憲法本文規定,中央與地方權限,憲法未列舉之事項,若性質有全國一致者,則歸下列何者?
(A)中央
(B)省
(C)市
(D)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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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2), B(28), C(4), D(5), E(0) #167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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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1902
憲法 第 111 條 :     除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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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052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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