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就施工界面管理於各工作單位之「權責分工」相關規定中,工程界面協調應由下列何者負責辦理?
(A) 業主。
(B) 設計人。
(C) 監造人。
(D) 承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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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 B(33), C(1693), D(738), E(0) #2191806

詳解 (共 1 筆)

#6279380
依據「洽辦機關、營建署、技術服務廠商與 承包商之權責區分表」,土建、水電、空調 設備、管線等工程界面整合規定如下:
承攬廠商「辦理」   
公有建築物」或「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有委託專案管理廠商)中,工程介面協調應 
監造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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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造業-業主 都是備查
專案-督導
設計 -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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