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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09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 公共衛生營養學#19242 | 科目: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公共衛生營養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09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 公共衛生營養學#19242

年份:95年

科目: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公共衛生營養學

9 根據營養師法第二十九條:未取得營養師資格,擅自執行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營養師業務者,本人及其雇主各處新臺 幣多少元之罰鍰?
(A)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B)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C)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D)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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