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進行行為衡鑑時,何種情況較適合採用事件記錄法?
(A)沒有清楚的開始與結束的行為
(B)主觀感受較痛苦的行為
(C)發生頻率低的行為
(D)需要推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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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9), C(58), D(8), E(0) #651661
統計: A(15), B(9), C(58), D(8), E(0) #651661
詳解 (共 2 筆)
#5861989
心理衡鑑大全第三版p.130
| 紀錄法 | 內容 | 缺點 | |
| 敘事記錄法 (narrative recording) |
紀錄描述感興趣的行為 | 行為不需量化 | 校度可能有問題 |
| 時距紀錄法 (interval recording) |
記錄限定時間內目標行為是否發生 適合中等頻率、沒有清楚開始或結束的外顯行為 |
無法評估目標行為的品質、忽略其他更重要的行為 | |
| 事件紀錄法 (event recording) |
等待目標行為發生 適合出現頻率較低的行為 不適合沒有清楚開始和結束的行為 |
量化紀錄次數、時間長短及強度 | 較難推論行為發生的方式和原因 |
| 評比紀錄法 (ratings recording) |
不直接紀錄行為,只說明該行為相關向度的整體印象 | 較主觀 評分者間信度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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