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中,雇主所訂定之危害通識計畫,其執行紀錄應至少保持多久?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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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122), C(52), D(1134), E(0) #1594168

詳解 (共 1 筆)

#6186323
第 三 章 安全資料表、清單、揭示及通識措施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應依實際狀況檢討安全資料表內容之正確性,適時更新,並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
前項安全資料表更新之內容、日期、版次等更新紀錄,應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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