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有關配水池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採用自然流..-阿摩線上測驗
1F 楊妞妞 高二下 (2020/04/06)
配水池之位置及高度依左列規定: 一、配水池位置應儘量設於供水區域之中央。 二、採用自然流下方式時,配水池之高度,應以在設計最低水位時,配 水管線之各點能保持最小動水壓為準。 三、供水區域面高低相差懸殊時,應分為高低不同之若干供水分區,並 裝設減壓閥或加壓抽水機設備,或各分區分設配水池。 四、配水池應避免建築於斜坡頂、斜坡面、斜坡腳或填土等地基不穩定 或有崩坍之虞之處所附近,無法避免時,應施以基礎加固、斜坡保 固等工程。 五、配水池應設在不淹水地點,池底應高出地下水位,並應儘量設在地 面上。如設在地面下時,應與污水管、雨水管、廁所、滯積之表面 水等可能之污染來源保持至少十五公尺之距離。水池頂應高出原地 面或最大洪水位至少六十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