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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2 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一般金融類、消費金融類)#111993 | 科目:公職◆銀行內部控制◆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2 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法規(一般金融類、消費金融類)#111993

年份:111年

科目:公職◆銀行內部控制◆法規

9.依「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有關董事會之職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開發行銀行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B)董事長及總經理不宜由同一人或互為配偶擔任
(C)銀行業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D)為保持獨立董事公正行使職權,銀行業對於獨立董事不得訂定與一般董事不同之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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