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77條 第1項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9.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的工作條件及所為之管理措施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