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甲結婚後,生有一子乙。甲之配偶去世後,甲收養孤兒丙。當甲將去世時,認為乙 已經長大成人有自己事業,但丙卻尚在求學,故立下遺囑,將自己所有遺產一千萬 元全部留給丙。如果甲的遺囑有效,依據民法繼承的法律規定,下列選項提出關於 乙丙繼承甲遺產之法律見解,何者正確?
(A)因丙非甲之親生子女,依據民法保障親生子女之理念,丙不應繼承任何遺產
(B)因丙與乙依法都是甲的子女,應共同繼承甲之遺產,兩人各得五百萬元遺產
(C)因維護乙身為甲子女之權利,乙依民法特留分規定,取得甲留下的部分遺產
(D)因乙為親生子女,法定繼承權順位高於丙,故丙依據特留分僅取得部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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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36), C(374), D(16), E(0) #242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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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3349
(A) 經法定程序收養之子女,除法律另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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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1249
民法第1223條說明,繼承人之特留分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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