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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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第29條規定: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
前項出生登記,如係無依兒童,並得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為申請人。(A)
戶籍法第49條之2規定:
下列戶籍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
一、出生登記。(C)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下列登記,申請人應於申請時提出證明文件正本:
一、出生登記。(B)
9. 甲出生後,有關其出生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若為無依兒童,出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