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汽車駕駛人轉彎時,直行車不讓轉彎車先行者,應處罰鍰。 (A)O(B)X-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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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翰 大三上 (2018/10/08):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 檢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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