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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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PoYa Chang 小五下 (2016/03/14)
第 13 條 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應經直轄市及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後,安置入學實施特殊教育。但經鑑定確 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一年】為限,並應副知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 【強迫入學條例】參考資料 | |
4F Jane 國三上 (2016/05/26)
第 八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題目問的是「延長修業年限」,非「暫緩入學年限」,此兩者意義不同。 故答案應為B無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