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 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包括:(A)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B)非政府機關接受政府機關補助辦理採購,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C)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採購,(D)以上皆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