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8 條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A)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B)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C)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9 條財團法人及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應經移民署許可,並定期陳報媒合業務狀況。前項法人應保存媒合業務資料五年,對於移民署之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D)第一項許可之申請要件、程序、審核期限、撤銷與廢止許可、業務檢查、督導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3 下列有關跨國(境)婚姻媒合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A)跨國(境)婚姻媒..-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