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根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職災工資補償滿2年後,雇主得依規定免除工資補償 責任,但須先一次給付幾個月的平均工資?
(A)24個月
(B)40個月
(C)45 個月
(D)60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6), B(3166), C(93), D(112), E(0) #2050641

詳解 (共 1 筆)

#3539225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依該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以免除繼續給付醫療期間工資補償之責任,惟雇主亦得按原領工資繼續補償。雇主選擇以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免除工資補償責任時,如勞工仍在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非有該法第十三條但書規定情形尚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同條第一款規定之醫療補償責任亦未免除。嗣後勞工醫療終止恢復工作,如經指定之醫院審定身體遺存殘廢,不堪勝任工作,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應依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強制勞工退休,退休金並應依同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