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著作權法20條
未完成之畫作不得強制執行!
樓上是否誤解了甚麼?
著作權法20條:
未公開發表之著作原件及其著作財產權,除作為買賣之標的或經本人允諾者外,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根本題完全無關。
52甲聘請乙為其繪畫肖像,並已付清報酬。結果乙作畫至一半無故停止繼續作畫,甲訴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