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國際法主體所應具備之條件不包括以下那一項?
(A)可與國際法體系下其他個體締結條約或發生其他法律關係
(B)有能力直接享受國際法上的權利
(C)有能力直接承擔國際法上的義務
(D)應為聯合國會員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kchgfofx (2019/07/17)

國際公法主體,是指依照國際公法(指國際公約、條約、和約等各種國際法律文件之總稱)得享有權利、負擔義務之法律主體,在國際組織大量出現以前僅國家可作為國際公法主體,但隨著國際交流日漸頻繁,政府間國際組織大量出現(特別是一些超主權組織的出現),國際組織及民族解放組織也逐漸被承認具有國際公法主體之地位,甚至在某些狀況下,也承認個人作為國際公法之中的主體。

 -->並非要聯合國會員國才是國際法上主體


目前可為國際法上主體者:

1. 國家

2. 國際組織


參考資料:維基百科

45國際法主體所應具備之條件不包括以下那一項? (A)可與國際法體系下其他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