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3 公職人員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政之途徑,下列何者,司法院大法官曾作過解釋?
(A)第 1 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意代表除事實上已不能行使職權或經常不行使職權者,應即查明解職 外,其餘應於民國 8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終止行使職權
(B)延長第 3 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 2 年又 42 天及第 4 屆立法委員任期 5 個月之規定,並無憲政上不能 依法改選之正當理由
(C)里長之正常產生程序,仍不排除憲法民主政治基本原則之適用
(D)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後,現任縣、市長任期延長 1 年,純屬過渡性質,且為改善制度所必須,與 憲法民主政治基本原則並不違背
(E)總統選舉提前與立法委員選舉在同一日舉行,可節省社會資源,提昇政治穩定,與憲法民主政治 基本原則並不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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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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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Shou Chen 小一下 (2018/03/01)
A選項之釋字為261號....上開動員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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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03/22)

(A)選項釋字261號解釋文:第一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意代表除事實上已不能行使職權或經常不行使職權者,應即查明解職外,其餘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終止行使職權。

(B)499號

(C)553號

63公職人員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政之途徑,下列何者,司法院大法官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