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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下列有關罪數判斷之實務見解,何者錯誤?
(A)就同一案件,先後數次,分別於檢察官,以及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為偽證,因所侵害國家司法權之法益僅一,應成立一個偽證罪
(B)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訴,以一狀誣告三名公務員收受賄賂,因所侵害國家審判權之法益僅一,應成立一個誣告罪
(C)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訴與懲戒處分,一狀向該管公務員誣指某人分別涉嫌犯罪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因所侵害國家審判權及懲戒權之法益僅一,應成立一個誣告罪
(D)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訴,偽造證據於前,並進而持該證據向檢察署告發某人涉嫌犯罪,因所侵害國家審判權之法益僅一,應成立一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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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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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sheng H 國三下 (2017/10/12)
本題為「罪數判斷」之「實務見解」,相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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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110法警上榜 繼續努力 大一下 (2021/05/12)

D不是  169一項吸收二項嗎 

10F
pppppp (2021/08/22)

D選項:(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上訴字第607號) 供參考,我覺得D選項是對的

㈠按刑法第169條第2項之偽造證據及使用罪,原屬同條第1項誣告之預備行為,因其犯罪之危險性較為重大,祇須有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證據,而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為已足,不必實行誣告,仍予獨立處罰,故為準誣告罪,如偽造此項證據持以誣告,除另犯其他罪名外,按照低度行為吸收於高度行為之原則,祇應論以第1項之誣告罪名,不應再適用第2項從重處斷(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94號、54年台上字第1139號裁判意旨參照)。本案被告意圖使甲○○受刑事處分,而向臺北地檢署行使如事實欄一㈡所示偽造之通聯記錄、受話記錄、簡訊、檢驗所鑑定報告、DNA鑑定報告等偽造證據之行為,依上所述,為同條第1項誣告犯行所吸收,不另論罪。

11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9/07)

(C)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訴與懲戒處分,一狀向該管公務員誣指某人分別涉嫌犯罪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因所侵害國家審判權及懲戒權之法益僅一,應成立一個誣告罪

44 年台上字第 653 號

誣告罪之成立,須以被誣告人因虛偽之申告,而受有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為其要件,故以不能構成犯罪或懲戒處分之事實誣告人者,雖意在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亦不能成立犯罪,上訴人以被誣告人借米不還指為侵占提起自訴,所謂借米不還,純為民事上之貸借關係,根本不成犯罪,是其事實縱出虛構,被誣告人仍無受刑事處分之危險,即難論上訴人以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名。

誣告他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似乎並未使他人受有懲戒處分之危險,且也並未侵害國家之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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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下列有關罪數判斷之實務見解,何者錯誤? (A)就同一案件,先後數次,分別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