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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2 關於中止未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從刑事政策的角度考量,己意中止的行為人,刑罰必要性已經減少或消滅
(B)未了未遂的情形,行為人只須消極放棄行為的繼續實行,即可成立中止未遂
(C)行為人以「一行為」同時實現殺人未遂罪與傷害既遂罪,中止未遂的法律效果可同時及於兩罪
(D)結果之不發生,非行為人防果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學理上稱為準中止犯
(E)不論是既了未遂或未了未遂,均可能成立中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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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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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朕騎姬 國三下 (2018/05/11)
A)從刑事政策的角度考量,己意中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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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加藤翔 小三下 (2020/08/05)

B選項確實有些語焉不詳,未了未遂的情況,行為人只須消極放棄實行犯罪行為,即可成立中止犯,但同樣,該消極的放棄之外仍必須行為人出於己意中止方能論以中止未遂。

5F
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1/01/07)

1.刑法第27條關於「中止未遂」之規定,其法律效果為「必」減輕或免除其刑。如行為人符合其要件時,法官即必須在量刑上,給予減輕或免除之效果,而無裁量是否適用之餘地。

2.為何給予中止未遂「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法律效果的原因,有下列之看法:

(1)刑事政策理論:認為對於符合中止未遂規定之行為人,給予免除或減輕其刑的法律效果,是基於刑事政策之考量,以鼓勵行為人迷途知返,給予其一個回頭之「黃金橋樑」。

(2)獎賞理論:認為行為人因出於己意而中止犯行,其個人在客觀上之努力與主觀上之良知,足以均衡原來未遂行為應受到之非難,如同給予行為人赦免一般,而否定其刑罰之需要性。

(3)刑罰目的理論:認為行為人出於自願性放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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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LoRA 大三下 (2021/01/07)

中止未遂: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其結果發生言。(積極要件)

白話解釋 已經做了,我不想要讓結果發生

62關於中止未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從刑事政策的角度考量,己意中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