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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73 關於假扣押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均得聲請假扣押
(B)本案請求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假扣押之聲請
(C)法院准許假扣押聲請之裁定,於必要時,得命債務人先為一定金錢之給付
(D)假扣押之聲請,應表明本案請求及其原因事實,並釋明之
(E)准許假扣押之裁定,經抗告法院廢棄而駁回假扣押之聲請時,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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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阿喇巴札那諦(Lin) 大一下 (2016/08/10)
A522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B523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C526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D526請求及假扣押.....看完整詳解
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07/30)

(A)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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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鍾德芬 小四下 (2020/07/20)

(C)法院准許假扣押聲請之裁定,於必要時,得命債務人先為一定金錢之給付-------------錯

第538條(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1.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避免急迫之危險有其他相類之情形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2.前項裁定,以其本案訴訟能確定該爭執之法律關係者為限。

3.第一項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看538-2

4.法院為第一項及前項裁定前,應使兩造當事人有陳述之機會。但法院認為不適當者,不在此限。

第538條之2(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返還給付)
1.抗告法院廢棄或變更第538條第3項之裁定時,應依抗告人之聲請,在廢棄或變更範圍內,同時命聲請人返還其所受領之給付。其給付為金錢者,並應依聲請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
2.前項命返還給付之裁定,非對於抗告法院廢棄或變更定暫時狀態之裁定再為抗告時,不得聲明不服;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3.前二項規定,於第538條之1第2項之情形準用之。

73關於假扣押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