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第 53 條
無保管或使用機關之公有土地及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由該管直
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
37 下列何項公有土地,由該管地政機關逕為登記,並於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