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人權--自由 財產 參政
第二代人權--工作權(憲法§15)、健康權(憲法§22)、受教權(憲法§22)
一開始是想要自由不想被管太多讓政府權力太大大到能侵害人民政府只要「消極」的作好基本該作的事 其它就不用管了->第一代人權但是 太自由的情形之下造成強者越強 弱者越弱所以 要求政府主動(積極)介入保障弱勢->第二代人權
題組一: 臺灣高雄電影節計畫放映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主席熱比婭的紀錄片《愛的十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