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以所有之意思,幾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 其所有權? 
(A)二年
(B)五年
(C)十年 
(D)十五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6/16)

民法

第768-1條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2F
Tina Hsu 高二下 (2016/10/27)
動產:善意5年、惡意10年;不動產:善意10年、惡意20年。
3F
嘟比的姊姊 研一上 (2020/03/23)
檢視現行法條第 768 條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 權。
檢視現行法條第 768-1 條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 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檢視現行法條第 769 條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檢視現行法條第 770 條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 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4.以所有之意思,幾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