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 §6)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稅捐稽徵6(舊法)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之徵收,土地之自然漲價部分,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稅捐稽徵6(新法)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
20 稅捐稽徵法中,規定何種稅目之徵收,就土地之自然漲價部分,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