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建築物在 5 層以上之樓層供下列何種建築使用時須設置屋頂避難平臺?①集會表演..-阿摩線上測驗
1F 伊莉莎白 小二上 (2019/04/15)
【#99建築物在5層以上之樓層供建築物使用類組A-1(集會表演)、B-1(娛樂場所)及B-2(商場百貨)組使用者,應依左列規定設置具有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通達之屋頂避難平臺: 一、屋頂避難平臺應設置於5層以上之樓層,其面積合計不得小於該棟建築物5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1/2。屋頂避難平臺任一邊邊長不得小於6m,分層設置時,各處面積均不得小於200㎡,且其中一處面積不得小於該棟建築物5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1/3。 二、屋頂避難平臺面積範圍內不得建造或設置妨礙避難使用之工作物或設施,且通達特別安全梯之最小寬度不得小於4m。 三、屋頂避難平臺之樓地板至少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四、與屋頂避難平臺連接之外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開設之門窗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