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章之規定,6 層樓高之學校建築之防空避難設..-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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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Lii 邀請碼95766 國三下 (2020/10/24)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41 條 防空避難設備之附建標準依下列規定: 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層數在六層以上者,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 。 二、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一)供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及演藝場等使用者,按建築面積全部 附建。 (二)供學校使用之建築物,按其主管機關核定計畫容納使用人數每人零 點七五平方公尺計算,整體規劃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並應就實際情 形於基地內合理配置,且校舍或居室任一點至最近之避難設備步行 距離,不得超過三百公尺。 (三)供工廠使用之建築物,其層數在五層以上者,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 ,或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