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說明1】
(一)表列總樓地板面積之計算,不包括室內停車空間面積、法定防空避難設備面積、騎樓或門廊、外廊等無牆壁之面積,及機械房、變電室、蓄水池、屋頂突出物等類似用途部分。
15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59 條之規定,停車需求計算之總樓地板面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