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條
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樑、柱、樓地板,應依左列規定:
一、牆壁:
(一)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鋼筋混凝土造或鋼骨混凝土造厚度在七公分以上者。
(二)鋼骨造而雙面覆以鐵絲網水泥粉刷,其單面厚度在三公分以上或雙面覆以磚、石或水泥空心磚,其單面厚度在四公分以上者。但用以保護鋼骨之鐵絲網水泥砂漿保護層應將非不燃材料部分扣除。
(三)磚、石造、無筋混凝土造或水泥空心磚造,其厚度在七公分以上者。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同等以上之防火性能者。
A.無筋混凝土造厚度8cm
B.鋼筋混凝土造厚度5cm【#73 7cm以上】NG
nnC.鋼骨造雙面覆厚度5cm水泥空心磚【#73 4cm以上】OK
D.水泥空心磚造厚度8cm【#73 7cm以上】OK
23 下列何者未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構造? (A)無筋混凝土造厚度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