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目前我國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學程學分班應修習之學分數至少應為幾學分? (A..-阿摩線上測驗
1F BELLA YI 大二上 (2016/09/14)
Q18: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相關規定有哪些? A18:一、本校學生取得修習資格者,自二年級起始得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二、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總數至少26學分,其中必修課程至少14學分。 三、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及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之科目,須與半年之全時教 育實習科別相同。 四、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及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之科目前,應至少修習12教育 學分。 五、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學課程必修課程之修習已達規定學分者,超修科目可 視為選修科目。 六、97學年度起入學之師資培育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其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如未達 70分者,次一學期不得選修教育課程;惟延畢生得不受此限。 七、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師資培育生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要點」及「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