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採購人員非主動求取,且為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並屬偶發情形者,對於接受與職務或利益 有關廠商之饋贈或招待,以新台幣多少元為上限?
(A) 100 元
(B) 500 元
(C) 1,000 元
(D)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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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你好Ü థ౪థ 大二下 (2017/10/29)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8

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下列餽贈或招待,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不受前條之限制。但以非主動求取,且係偶發之情形為限。

一、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之廣告物、促銷品、紀念品、禮物、折扣或服務。

二、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之飲食招待。

三、公開舉行且邀請一般人參加之餐會。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前項第一款,價值逾新台幣五百元,退還有困難者,得於獲贈或知悉獲贈日起七日內付費收受、歸公或轉贈慈善機構。

餽贈或招待係基於家庭或私人情誼所為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

11.採購人員非主動求取,且為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並屬偶發情形者,對於接受與職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