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 5 條
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 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 標者,不在此限。
45.機關為辦理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内容重複之巨額勞務採購,預算金額6000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