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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下列何種情形完全禁止為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
(A)通常訴訟事件之第二審
(B)簡易訴訟事件之第二審
(C)小額訴訟事件之第一審
(D)通常訴訟事件之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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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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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bourne 小六下 (2015/09/30)
(A)依民事訴訟法第446條第1項規定,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第255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情形,不在此限。(B)依民事訴訟法第436-1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於前項(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程序,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致應適.....看完整詳解
7F
流觴 大一上 (2019/07/30)

第二編  第三章-簡易訴訟程序

              第四章-小額訴訟程序

第三編  第一章-第二審程序


(A)§446I

(B)§436-1II

(C)§436-15

(D)§473I

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8/06)

(A)通常訴訟事件之第二審(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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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7/02)
第 446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情形,不在此限。 提起反訴,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本訴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請求確定其關係者。 二、就同一訴訟標的有提起反訴之利益者。 三、就主張抵銷之請求尚有餘額部分,有提起反訴之利益者。

第 436-1 條 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 當事人於前項上訴程序,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致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 第一項之上訴及抗告程序,準用第四百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三十四條之一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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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下列何種情形完全禁止為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 (A)通常訴訟事件之第二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