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 ★★★★★★★★★...
憲法增修條文§5Ⅳ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2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可知(B)為本題正確選項。
8 下列何機關有權決定「政黨違憲解散」? (A)最高行政法院 (B)司法院憲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