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限制外國人人身自由保障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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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hchungw 研一下 (2020/08/30)
收容相關例題: Q.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外國人受驅逐前之暫時收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暫時收容之處分,須經由法院為之 (B)收容雖屬人身自由剝奪,惟與刑事羈押性質不同,毋須適用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 (C)內政部移民署暫時收容期間不得逾 24 小時 (D)受收容人於暫時收容期間對於暫時收容處分不服,內政部移民署應於 24 小時內將受收容人移送法院裁定 *暫時收容之處分由行政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收容需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內政部移民署暫時收容期間不得逾15天 Q.依民國 92 年 10 月 29 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關於暫予收容之期限未設有規定, 不符合「迅速將受收容人強制出境」之目的,並有導致受收容人身體自...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