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張三與李四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雙方成立 A 屋的假買賣契約並將 A 屋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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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ope79268(繼續拚 大二下 (2019/05/17)
1.張三與李四成立A屋的假買賣契約,依據民法第87條,表意人(張三)與相對人(李四)為通謀虛偽表示,該"買賣行為"與"過戶"皆無效 2.由於張三與李四的買賣行為無效,A屋仍為張三所有,李四賣A屋給王五係無權處分,需視張三是否承認該買賣與過戶行為 3.然而王五係善意取得之第三人,故王五可以依據民法第87條但書,主張取得A屋的所有權,買賣行為與過戶皆有效 原條文 第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