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6學年度起共分三個期程辦理。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學校(校務)評鑑總成績與各項目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且通過優質認證或新設校未接受評鑑之學校,得依各期程遴選原則提報競爭性計畫,經教育部 (簡稱本部)所組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輔助經費辦理之。 一、第一期程為基礎發展階段。自96學年度起,每學年預計核定25至35所高中。二、第二期程為焦點創新階段。自99學年度起,凡第一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以上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得另提焦點創新計畫,經 審查後給予第二期程之輔助。 三、第三期程為特色領航階段。自102學年度起,本方案第二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以上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或自96學年度起未曾 獲本...
自96學年度起共分三個期程辦理。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學校(校務)評鑑總成績與各項目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且通過優質認證或新設校未接受評鑑之學校,得依各期程遴選原則提報競爭性計畫,經教育部 (簡稱本部)所組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輔助經費辦理之。 一、第一期程為基礎發展階段。自96學年度起,每學年預計核定25至35所高中。二、第二期程為焦點創新階段。自99學年度起,凡第一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以上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得另提焦點創新計畫,經 審查後給予第二期程之輔助。 三、第三期程為特色領航階段。自102學年度起,本方案第二期程受輔助屆滿三年以上之學校,經本部成果考核績優者或自96學年度起未曾 獲本方案輔助之公私立高中,得另提特色領航計畫,經審查後給予第三期程之輔助。
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依據政策需求指定學校辦理特定計畫。
3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目前已進行至第幾期程 ?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