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下列關於各國總統任期與連任的規定,何者正確? (A)美國憲法制訂之初,對..-阿摩線上測驗
10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7/19)
回樓上9F & 10F,小羅斯福是連任 4 次(屆),美國與我國連任的意思和算法是不同的。 美國總統的“任”是指他的任職而言。一個人如連續擔任幾屆(次)總統,仍被認為是一任。富蘭克林·羅斯福就屬於這種情況,他1933年至1945年連任4屆(次)總統。但一個人如先後擔任幾屆總統,但不屬於連選連任,那麼當選幾次就算幾任。格羅弗·克利夫蘭1885年至1889年和1893年至1897年兩度入主白宮,因此算作兩任。 老羅斯福(狄奧多·羅斯福)擔任第26任總統(1901年9月14日–1909年3月4日),連續出任 2 屆美國總統=>約8年,連任 2 次(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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