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48 ★
題目有說明為拋棄繼承的,才是拋棄繼承
否則應以限定繼承來作答
民法第 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7 甲有子女乙、丙。甲死亡時,遺產有新臺幣(下同)30 萬元之現金,並積欠丁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