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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縣長候選人甲向乙求助競選經費,答應於當選後將乙的農地違法改為建地,兩人達成協議,甲收取新臺 幣 1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甲未當選,甲即無法成立刑法上的準受賄罪
(B)若甲當選後反悔未履行承諾,仍成立刑法上的準受賄罪
(C)若甲當選後履行承諾,可適用違背職務受賄罪
(D)本案金援之競選經費,已屬刑法上之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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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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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詠翔 大一下 (2015/09/18)
刑法第123條準受賄罪:「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6F
caco1227 國三下 (2020/05/27)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I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II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III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收了錢但未履行者,刑事上只能構成詐欺取財或得利罪(刑法 339 I、II )


27F
110警四.四年才上岸 大三上 (2021/08/01)

請問選項(D)如何解?

刑法123準受賄要當上公務員後而履行才構成

(B)  (D)互斥

為什麼單純競選經費已構成刑法賄絡?

28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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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縣長候選人甲向乙求助競選經費,答應於當選後將乙的農地違法改為建地,兩人達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