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基於安全、健康及土地取得不易的因素,園舍之使用以地面層? (A)二樓以下..-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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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5/12/08)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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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貝殼葛格 大三下 (2020/02/14)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民國 108 年 07 月 10 日修正 幼兒園及其分班,其為樓層建築者,除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另有規定外,應先使用地面層一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二樓,二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三樓;四樓以上,不得使用。 建築物地板面在基地地面以下之樓層,其天花板高度有三分之二以上在基地地面上,且設有直接開向戶外之窗戶及直接通達戶外之出入口,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視為地面層一樓。 幼兒園及其分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樓至三樓使用順序,不受第一項之規定限制: 一、設置於直轄市高人口密度行政區。 二、位於山坡地,且該樓層有出入口直接通達道路,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