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對修憲之敘述,何者正確? (A)修憲為行政行為 (B)如有重大明顯瑕疵雖有違法但仍生效力 (C)不得牴觸憲法中具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基礎者 (D)程序無須公開透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修憲界限(不可修憲)
人權保障
民主共和國
權力分立
國民主權
20 下列對修憲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以公開透明方式為之 (B)須滿足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