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信託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下列何者錯誤?
(A)擔任遺囑執行人
(B)擔任破產管理人
(C)擔任股票發行人
(D)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andys3688 國一下 (2016/04/22)
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 (信託業法 § 17): (1)代理有價證券發行、轉讓、登記及股息利息紅利之發放事 項。 (2)提供有價證券發行、募集之顧問服。 (3)擔任有價證券發行簽證人。 (4)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 (5)擔任破產管理人及公司重整監督人。 (6)擔任信託監察人。 (7)辦理保.....看完整詳解

25.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下列何者錯誤? (A)擔任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