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下列何人非屬於最高法院之編制內人員?
(A)院長
(B)法官
(C)法官助理
(D)大法 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 B(3), C(103), D(346), E(0) #143824

詳解 (共 6 筆)

#129251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
 
所以我們一般所稱的大法官非指人員,應該是機關,且設置在司法院,而非最高法院。
3
0
#129255
其實司法院大法官在一般口語的用法中,通常係指該機關的「成員」。

大法官解釋司法院釋憲「機關」——司法院大法官針對憲法之解釋、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所做出的釋文審判。
 
總而言之,這題的大法官並非編制於最高法院之下,是一確定的事實。
2
0
#119190
大法官不是嗎?
1
0
#129252
2F所言錯誤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1
0
#129253
同條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1
0
#129254
憲法 第78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