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美國宣布獨立後,事實上尚無統一的政府,臨時主持軍政事務的大陸會議,草擬一憲章,稱為「邦聯條例」;後經各州議會的批准,組成邦聯政府;但是獨立戰爭結束後,各州均欲保持獨立自主權,邦聯政府幾乎瓦解。
1787年,各州重派代表,另訂新憲法:採取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學說,立法權由國會執掌,司法權由各級法院執掌,行政權由每四年改選一次的總統執掌,這是近代第一部根據民主學說制定的成文憲法。
14.民主是近代政治的主流,歐洲各國先後發展出各種新制度,實踐此一理想。下列哪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