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1.顧客交寄郵件以其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應如何處理?
(A)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B)退還寄件人
(C)作無著郵件處理
(D)公告招領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孩子,你慢慢來 國三下 (2021/04/19)

郵件處理規則

47


郵件以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事務所或其他機構 (以下簡稱機關或機構) 或其負責人、員工、居住人為收件人或寄由其轉交者,均以其機關或機構為其收件地址

前項機關或機構之分支機關或機構,與本機關或總機構設在同一處所時,其郵件交與本機關或總機構。

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2F
yu 大一上 (2022/10/04)
順序: 
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公告招領==>無著郵件

51.顧客交寄郵件以其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應如何處..-阿摩線上測驗